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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警查獲回收舊空瓶以自來水填充仿冒的「丹楓之水」礦泉水(右),與真品(左)的對照。(記者黃建華攝)

2018-03-16 11:29

〔記者黃建華/高雄報導〕又見黑心廠商!市售「丹楓之水」礦泉水,高雄地區居然有仿冒品,且還是回收用過的舊空瓶,盜用大樓公用自來水填充,冒充真品礦泉水販賣到高雄地區的酒店、燒烤店,真的是可惡!

高雄地檢署今天上午宣破偵破一起黑心假瓶裝礦泉水案,檢方本月13日指揮保二總隊刑警大隊、會同高市衛生局、水利局、環保局、國稅局及trivago 訂房衛福部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等單位於三民區搜索、查獲李姓男子涉嫌透過陳姓女子向商家回收「丹楓之水」的舊礦泉水瓶,再於家中私接管線盜用大樓公用自來水重新填充,低價販售到高雄市區的酒店、燒烤店,謀取不法利益,犯案時間長達10年,獲利超過336萬元。

檢警查扣查獲遭仿冒之「丹楓之水礦泉水」140多瓶、製造機具、客戶名單、瓶蓋2850個、紙箱2710個及回收空瓶2萬多個,李、陳2人涉嫌竊盜、詐欺、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、商標法等罪,訊後各以5萬元、2萬元交保。

經檢察官朱振飛訊問及配合行政稽查後發現,李姓男子(51歲)因父曾是水源販售商,熟悉礦泉水填裝流程及銷售通路,李男為牟取不法暴利,自2008年起,私接管線竊取住處大樓之公用自來水,並透過陳姓女子向商家回收「丹楓之水」的舊寶特瓶空瓶,在自家住處以刷子清洗空瓶後,將自來水注入回收空瓶後封蓋,再以每箱12瓶(每瓶1400ml)礦泉水新台幣70元不等之價格,低價販售給高雄市區的酒店、燒烤店等營業場所。販賣時間長達10年,初估不法獲利約336萬餘元。

檢方訊問後,認被告李姓男子、陳姓女子涉犯刑法竊盜、詐欺取財、違反商標法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嫌疑重大,但因2人於偵查中坦承犯行,分別諭知以5萬元、2萬元交保。

檢方搜索當日,已請高雄市衛生局人員就查扣之礦泉水產品進行檢驗,並請保二總隊刑警大隊清查李姓男子之下游廠商,並逐一下架、查扣不法商品完畢,以維護消費者權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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