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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子下班後與同事到KTV飲酒歡唱至隔天清晨才離開,酒醒驚見下半身赤裸,僅穿小可愛,還與陌生的簡男的簡姓男子同床共帎怒提告,新北地院判簡男4年有期徒刑。示意圖/Ingimag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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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簡姓男子去年見女子酒醉路倒,一時色心大發,竟當街以「公主抱」方式將女子帶至旅社性侵,女子嚇醒發現上半身僅剩一件小可愛覆體,打電話向男友求救,才逃出魔掌並報警。簡男到案辯稱,是見女子酒後嘔吐倒在路邊,好心上前關心,經女子同意才抱其至旅社清洗,否認性侵。因簡男有妨害性自主前科,新北地院不採信其說法,日前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4年徒刑,仍可上訴。

判決指出,被害女子去年9月下班後跟同事去西門町KTV飲酒歡唱至隔天清晨5時許,由朋友幫忙叫計程車,上車告知司機新北市新莊區住處地址後,女子因不勝酒力,一路昏睡到新莊,下車時還因昏昏沉沉,不慎撞到車門,司機還下車攙扶到路邊才離去。

司機於警訊時供稱,女子下車後約5、6分鐘,發現其手機遺留在車上,立即折返新莊區新泰路跟中正路,見女子仍獨自坐在路邊,詢問手機是不是她的,女子回說是她的,還說了聲謝謝,他才再度離開。

被害女子說,當天上午9時許,在睡夢中感覺有人撫摸其下體而嚇醒,發現簡姓男子穿著黑色背心、黑色牛仔褲,與她一起躺在床上,但自己卻是下半身赤裸,上半身僅穿一件小可愛,男子的手還放在左大腿上,直覺已遭對方性侵得逞,因不知道身在何處,擔心惹怒對方,當下不敢大聲呼救。

簡男見女子驚醒,也嚇得立即收手,為轉移女子注意力,連忙解釋他是在台北市京站轉運站看到女子醉倒,還差點被車撞,與一名好心女子協助將她扶到路邊,因她吐在好心女子身上,先幫她賠1萬2000元給對方,還說,其手機也被她摔壞,要求被害女子賠錢。

因女子身上沒那麼多錢,在簡男同意下,打電話給男友求助,男友聞訊立馬趕到三重區旅社救人,藉口說要找朋友借錢,與簡男互換身分證後,才得以脫身,二人離開後,男友聽到女子哭訴「遭人欺負。」直奔警局向三重警方報案。

簡男到案辯稱,由於女子酒醉吐得一身,因女子拜託他陪同找地方讓她清洗、休息,才會帶她至三重區旅社,否認撿屍性侵。但簡男此說法遭旅社櫃檯人員打臉,表示女子遭被簡男以「公主抱」方式帶至旅社,曾好意問女子「要不要緊」,女子雖有揮手示意,但神志並不清醒。

且檢警找到載女子到新莊及三重旅社的計程車司機,發現被害女子在西門町KTV唱歌後,根本不曾現身京站轉運站,也戳破簡男說是在京站轉運站遇到女子的供詞。

由於簡男曾有妨害性自主前前科,新北院方認定簡男屬累犯,依乘機性交罪判處4年徒刑,仍可上訴。

※ 提醒您: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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